近日,广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市区广告招牌管理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加强对市区广告招牌管理的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广告和违规招牌,切实保护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环境。
通知明确规定,市区广告招牌应当符合《广告法》、《城市规划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占用道路、公共空间或妨碍市容市貌。其中,商业、娱乐、市场类广告应当设置在室内或规定场所内,不得设置在室外。若需要室外设置,应当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,并遵守相关规定。
通知还要求各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巡查力度,对发现的违规广告招牌及时处理,依法进行取缔和罚款,并记录在案。对经营户和广告公司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,将纳入市信用体系,限制其参与公共工程和市场。
近年来,广告招牌成为影响城市形象重要的因素之一。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,大量张贴、悬挂广告,不仅存在违规情况,还严重破坏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环境。因此,加强市区广告招牌管理,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,已经成为广州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。